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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津县2017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经费申请人员名单公示

来源:宁津县教育局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7-10-27
   

  按照《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〈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〉的通知》(鲁财教〔2014〕37号)要求,我县2017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报工作已基本完成,现将申请人员名单公示如下(见附件1)。

  公示时间:2017年10月27日-2017年10月31日。如有任何异议,请拨打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:0534-5426838。

  附件1:宁津县2017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经费申请人员公示名单

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